关于玛祖铭立公司集团成员企业构成的申明
玛祖铭立公司集团的成员企业,包括七家具备完全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有限责任公司,及一家具备完全独立法人资格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有限责任公司。上述八家独立法人企业,在投资人、控股股东等方面存在关联关系,共同构成玛祖铭立公司集团。为便于合作伙伴甄别真伪,现特将具体涉及成员公司名称列示如下:
上海玛祖铭立家具有限公司
上海铭立家具有限公司
上海玛祖铭立实业有限公司
上海玛祖铭立实验室设备有限公司
北京玛祖铭立家具有限公司
广州市铭立家具有限公司
广州市玛祖铭立家具有限公司
香港玛祖铭立家具有限公司
本公司集团成员企业的字号中,“玛祖铭立”、“玛祖”及“铭立”同时均为注册商标。
除上列企业外,目前在国内部分行政区划内注册的含有“玛祖铭立”、“玛祖”及“铭立”字号的其他同行业企业均非玛祖铭立集团成员。以下为可能造成与本集团成员企业相混淆的相关企业:
西安玛祖家具有限公司 陕西铭立家具有限公司 苏州铭立家具有限公司
沈阳铭立家具有限公司 南京铭立家具有限公司 杭州铭立家具有限公司
宁波市海曙铭立家具有限公司 铭立家具(中国)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等。
请各位合作伙伴按此声明鉴别玛祖铭立成员企业,以免造成交易损失。若有不明,请致电玛祖铭立集团法务部方先生,联系电话:021-54758106。
以上,特此申明。
玛祖铭立集团 法务部
2013年3月19日